南昌市高新交警大队文职人员招聘信息
为进一步改进南昌市高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形象,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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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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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1、综合科文秘岗2人: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文书写作能力,具备较强的听说能力,工作效率高、条理性强、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使用操作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
2、分控中心岗7人:
具备较强的电脑及相关软、硬件设备使用及维护能力,具备一定的分析处理数据能力,本岗位施行倒班制。
3、中队文秘岗3人:具有较基础的文书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操作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岗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形象气质佳,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2.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自愿从事文职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女性,年龄在18——35周岁;身体健康;男性,年龄在18——35周岁,身体健康。
4.具有文秘、通信或计算机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会撰写材料、懂网络技术、网络维护者,经面试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年龄、身高、学历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长年招录,报满即止。
2.报名方式
(1)应聘者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
(2)报名地址: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新开发区大队(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金圣路188号)。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其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招聘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三)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
(四)培训
对拟聘用的交通文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具体培训计划由高新交区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五、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一)工资
1.基本工资:
一类岗文职2000元/月(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绩效工资600元/月;
二类岗文职2000元/月(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绩效工资400元/月;
试用期文职1800元/月(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时间3个月)。
带班班组长津贴200元/月。
2.工龄工资:标准为20元/年/人,按月发放。
(二)福利
提供免费食宿(不含晚餐,水电费自理),降温费960元/人•年,防寒费360元/人•年。
(三)社会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六、联系电话
咨 询 电 话:天盾人力资源公司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新开发区大队 0791-88195510
监督举报电话: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新开发区大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0791-88195510
本公告由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新开发区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