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生离校后办理就业手续说明
发布人:llj
发布日期:2012-09-1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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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止择业代理办理就业派遣
中止择业代理,则必需将报到证、档案、户籍、党组织关系等全部转出。请到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教育电视台1楼)办理并交材料如下:
a、《择业代理协议书》(如丢失则需提供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到学校开遗失证明);
b、原《报到证》;
c、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或录用函、或调档函,如没有单位接收,派遣回原籍则不需提供就业材料;
d、如择业代理过期则需补交择业代理费,25元/月;
若在7月10日前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须将新《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