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5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jxkeda
发布日期:2024-09-25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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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5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位毕业班辅导员: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毕业生一次
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2023〕290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并帮助我校困难毕业生申请办理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补贴指南
1、申请对象:2025 届统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中职期间已办理过一次性求职补贴的不予再次办理。)均可自愿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申请所需银行卡:学生本人社保卡(非学生本人社保卡申请无效)
3、申请补贴额度:1000 元/人。
4、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方可申请办理:
(1)低保家庭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民政部门认定);
(2)残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联认定);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教育部门认定);
(4)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毕业生为脱贫人口或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业农村部门认定)
(5)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家庭或脱贫残疾人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残联认定);
(6)特困人员毕业生:已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的毕业生(民政部
门认定)。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
二、办理流程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9 月 20 日至 10 月 31 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登录电脑端: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江西人 社 网 上 办 事 大 厅 ” ( https://zwfw.rst.jiangxi. gov.cn/jxrsdt/index.html);移动端: “江西就业之家”小程序(微信端或支付宝端)“高校毕业生”、赣服通 APP“人社专区”、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西人社”(微服务-我要办事),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模块,签署申请承诺并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通过系统校验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系统校验的,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 1)。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导致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注意事项:1.建议尽量使用 PC 端(推荐谷歌浏览器)登录操作。2.需要上传佐证材料的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截图或照片等务必保持清晰、完整。3.如申请人持有省内社保卡,银行账号由系统自动获取,不可修改;如申请人只持有省外社保卡,由申请人自己选择开户行,填写银行账号,可以修改。4.申请人务必在提交申请前确认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已激活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5.10 月 31 日后网上申请材料将不可更改, 毕业生只能登录系统查看申请进度,请申请毕业生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和短信提醒,如遇审核打回补充材料请在申请截止日前核实完善申请材料。
(二)学校公示(10 月 10 日至 11 月 15 日)。学校将系统校验通过、人工初审通过的申请毕业生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人社复核(10 月 10 日至 12 月 25 日)。各地人社部门将在收到属地院校申报的补贴申请办件 2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在系统及时向相关院校反馈复核结果。
(四)拨付资金。补贴申请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无误且毕业生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无误、状态正常,补贴资金将由当地人社按照规定直接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银行账户。(拨付周期较长,耐心 等待即可)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就处
2024 年 9 月 18 日
附件 1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佐证材料
1、学籍证明材料
学生个人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根据申领困难类别提供相关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所需材料。(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一定要
盖县民政部门公章的证明,其他乡镇或者村委会公章是无效的,且注意证明落款时间,注意必须交证明原件,交复印件无效)
①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
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以及低保金发放凭证,即《低保证》上当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当年低保发放记录,并由银行盖章确认)。
②提供毕业生本人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
中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家庭地址、家庭中低保证持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及目前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此证明中《低保证》持有人非申请人父母的,还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2)残疾毕业生所需材料。(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注意残疾证必
须是学生本人的,亲友的无效。)
①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②1-8 级《残疾军人证》。
(3)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在校三年期间任意一年办理过即可申请)
①提供贷款合同(助学贷款合同时间应处于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
②提供“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或“江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A4 纸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4)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所需材料。(一定要县扶贫办的公章且注意落款时间,注意必须交证明原件,交复印件无效)提供毕业生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脱贫人口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身份证明材料,例如盖有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查询核实截图(要求截图全部网页内容,含网址和系统名称)等。
(5)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①、②项材料)
①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②提供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认定证明。
(6)特困人员毕业生 (县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且必须要交证明原件并注意落款时间需 2024 年 9 月 20 日之后)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毕业生本人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特困人员求助供养待遇的证明材料。
各位毕业班辅导员: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毕业生一次
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2023〕290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并帮助我校困难毕业生申请办理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补贴指南
1、申请对象:2025 届统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中职期间已办理过一次性求职补贴的不予再次办理。)均可自愿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申请所需银行卡:学生本人社保卡(非学生本人社保卡申请无效)
3、申请补贴额度:1000 元/人。
4、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方可申请办理:
(1)低保家庭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民政部门认定);
(2)残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联认定);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教育部门认定);
(4)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毕业生为脱贫人口或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业农村部门认定)
(5)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家庭或脱贫残疾人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残联认定);
(6)特困人员毕业生:已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的毕业生(民政部
门认定)。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
二、办理流程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9 月 20 日至 10 月 31 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登录电脑端: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江西人 社 网 上 办 事 大 厅 ” ( https://zwfw.rst.jiangxi. gov.cn/jxrsdt/index.html);移动端: “江西就业之家”小程序(微信端或支付宝端)“高校毕业生”、赣服通 APP“人社专区”、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西人社”(微服务-我要办事),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模块,签署申请承诺并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通过系统校验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系统校验的,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 1)。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导致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注意事项:1.建议尽量使用 PC 端(推荐谷歌浏览器)登录操作。2.需要上传佐证材料的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截图或照片等务必保持清晰、完整。3.如申请人持有省内社保卡,银行账号由系统自动获取,不可修改;如申请人只持有省外社保卡,由申请人自己选择开户行,填写银行账号,可以修改。4.申请人务必在提交申请前确认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已激活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5.10 月 31 日后网上申请材料将不可更改, 毕业生只能登录系统查看申请进度,请申请毕业生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和短信提醒,如遇审核打回补充材料请在申请截止日前核实完善申请材料。
(二)学校公示(10 月 10 日至 11 月 15 日)。学校将系统校验通过、人工初审通过的申请毕业生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人社复核(10 月 10 日至 12 月 25 日)。各地人社部门将在收到属地院校申报的补贴申请办件 2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在系统及时向相关院校反馈复核结果。
(四)拨付资金。补贴申请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无误且毕业生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无误、状态正常,补贴资金将由当地人社按照规定直接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银行账户。(拨付周期较长,耐心 等待即可)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就处
2024 年 9 月 18 日
附件 1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佐证材料
1、学籍证明材料
学生个人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根据申领困难类别提供相关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所需材料。(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一定要
盖县民政部门公章的证明,其他乡镇或者村委会公章是无效的,且注意证明落款时间,注意必须交证明原件,交复印件无效)
①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
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以及低保金发放凭证,即《低保证》上当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当年低保发放记录,并由银行盖章确认)。
②提供毕业生本人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
中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家庭地址、家庭中低保证持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及目前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此证明中《低保证》持有人非申请人父母的,还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2)残疾毕业生所需材料。(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注意残疾证必
须是学生本人的,亲友的无效。)
①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②1-8 级《残疾军人证》。
(3)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在校三年期间任意一年办理过即可申请)
①提供贷款合同(助学贷款合同时间应处于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
②提供“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或“江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A4 纸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4)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所需材料。(一定要县扶贫办的公章且注意落款时间,注意必须交证明原件,交复印件无效)提供毕业生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脱贫人口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身份证明材料,例如盖有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查询核实截图(要求截图全部网页内容,含网址和系统名称)等。
(5)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①、②项材料)
①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②提供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认定证明。
(6)特困人员毕业生 (县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且必须要交证明原件并注意落款时间需 2024 年 9 月 20 日之后)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毕业生本人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特困人员求助供养待遇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