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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就业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人:网络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08-11-21 15:19 点击次数:

 1、本科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在就业政策方面有什么区别?

 本科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国家负责为其办理就业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档案、户口转回其家庭所在地,由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帮助推荐就业。

  结业生就业由学校向用人单位一次性推荐或自荐就业,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单位接收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结业生可以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就业,但是很多省市对外地本专科结业生进入本地就业进行了一系列限制,比如北京、上海等地都明确规定不接收非本地生源的本专科结业生。对肄业生国家不负责其办理就业手续。

  2、定向生就业有何规定?

  定向生是按国家招生计划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学生。定向生就业应当按与定向单位的协议回原单位就业,不回原单位就业的定向毕业生需与原单位解除定向协议,但是许多大城市都对非本地生源的定向生进入本市就业有一定限制,比如北京市、上海市就明确规定不接受非本地生源的定向毕业生。

  3、毕业生到部队、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有什么规定?

  毕业生可以到部队就业。部队用人单位的信息,一般由总政治部干部部和各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向高校发布,也可以通过高校公布。同时,在高等院校集中的大城市比如北京和南京、上海等地的部队都常年设有接受大学毕业生办事处。结业生、肄业生和定向生不能到部队就业。

  毕业生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就业,该单位的人事档案关系应当是挂靠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经挂靠的人才机构盖章同意接收该毕业生后,学校才能为其办 

理就业有关手续。

  4、毕业生考研如何就业?生病的毕业生怎么办?

  考研毕业生择业时应在协议书中向用人单位声明并协商解决。

  学校应在派遣前认真负责地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口、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

  5、毕业生如何派遣,派遣之后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凭学校统一发放的报到证到接收单位报到。毕业生的报到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在报到证上注明)。

  毕业生派遣后原则上不予改派。非本人原因需要调整改派的,按有关政策办理。

  6、违约毕业生如何处理?

  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合同的毕业生,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须承担违约责任。

  7、就业时间有什么限制?

  毕业生集中办理就业手续的时间一般是每年的7月份。对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根据本人意愿,将其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按有关政策,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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